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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外公车管理面面观

1999-03-2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訾唯忠

德国德国联邦政府只为联邦级的领导人和各部部长、国务秘书配备公务用专车,专车内专门设有用车登记卡,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、事由、公里数等,并且要定期上报到主管部门。司局长级的官员,则只保证公务用车,不配备专车。德国联邦和各州主管部门为节省开支,都尽量减少公车数量,公车中还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,甚至联邦政府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奔驰600也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来的。

芬兰在芬兰,国家政府(总统除外)中只有总理、外交部长、内务部长、国防部长四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的待遇,而在赫尔辛基市政府,只有市长一人享有这一待遇,并且这些专车只限执行公务时使用,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。如果使用专车上下班就属于额外待遇,等于增加了个人收入,应该照章纳税。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内阁成员的公务用车,没有专车的部长们执行公务时由秘书向办公厅申请用车。办公厅除上面提到的四辆专车之外,只有五辆公车,而且这五辆公车同时还担负着递送文件等杂务。

南非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,政府交通部牵头重新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: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,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。但是享受政府配车的官员,不论什么级别,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/3左右的购车款。而且申请配车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。审批的条件一是看行政或技术级别,二是看工作是否需要。即使不当官,但因公外出频繁的人,或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配车的人,同样可以配备“补贴轿车”。配车的日常费用如汽油费等采取公事公出,私事私出的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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